因COVID-19疫情導致許多在國外的本國感染者朋友難以回台灣,2年內未回台導致被移除戶籍,
連帶影響其健保身分移除,無法取得愛滋健保治療藥物,需仰賴各位夥伴給予協助。
健保署12月1日發布訊息如下:
可持續納保:
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(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),因出國2年以上,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,致喪失納保資格,可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,繳納保險費。
返國納保不須等待6個月:
自
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全民健保退保者,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時,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全民健保,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。